以鸡为代表的家禽类很早就已经出现,并且鸡也是人类最早用于祭祀的畜牲。祭祀之中不仅有直接对鸡的利用,还有其它一些与鸡有关的文化,这些都是民俗生肖文化的重要延伸。
无论是古代还是近代,鸡是中国广大农村地区最常见的祭品。早在河北磁山的新石器文化遗址当中,考古学家们就已经发现了大量的鸡骨,据专家考证,这些鸡骨大多为公鸡的骨头,并且是为祭祀之用。可见,早在8000余年前的新石器时代,就已经有了鸡祭之俗了。祭祀中对于鸡的运用非常广泛,甚至已经形成了一种特殊的鸡祭文化。
祭祀之鸡称翰音
古时用于祭祀的牲物有很多种类,除“六畜”外,还有六畜之外的其它动物。据《周礼·小宗伯》记载:“毛六牲,辨其名物而颁之于五官,供奉之。”对于这“六牲”,汉代郑玄注:“司徒主牛,司伯主鸡,司马主马及羊,司冠主犬,司空主豕。”古人认为牲物是供奉神灵的,与日常生活中所食的动物应该有所不同,于是为了区别和日常所食,便给用于祭祀的牲物另取了一套名称。据《礼记·曲礼下》记载:“凡祭宗庙之礼,牛曰一元大武,豕曰刚鬣,豚曰腯肥,羊曰柔毛,鸡曰翰音,犬曰羹献,雉曰疏趾,兔曰明视。”鸡称翰音,翰是长的意思,有种解释是“鸡肥则鸣声长”,所以鸡叫翰音,寓意鸡长鸣则能通灵、降福。
鸡祭之器称“彝”
近代学者郭沫若从“彝”字的古字形——“二手捧鸡”出发进行研究,进而得出此字来源于祭祀用鸡以及鸡为最早的祭祀之牲的论断。郭沫若在《中国古代社会研究·卜辞中的古代社会》中指出:“用鸡的痕迹在彝字中可看出,彝字在古金文及卜辞均故作二手奉鸡的形式。鸡在六畜中应是最先为人所畜用之物,故祭器通用的彝字竟为鸡所专用,也就是最初用的牺牲是鸡的表现,所以祭祀的礼器才以双手奉鸡的‘彝’字表示。”
在古代典籍《礼记·明堂位》中也有关于“鸡彝”的记载:“灌尊,夏后氏以鸡夷,殷以斝,周以黄目。”“鸡夷”即指鸡彝,是形状为鸡的礼器。周代的礼器除“黄目”外也用鸡彝,据《周礼·春官·司尊彝》中的记载:“春祠夏檎,裸用鸡彝、鸟彝”,并记鸡彝、鸟彝和虎彝、斝彝、黄彝和彝一起并称六彝。
山东大汶口文化遗址以及龙山文化遗址中古代礼器鸡彝的发现,更是证实了专家学者的推断以及古书中的记载。另外,鸡彝之器的发现对于古代文化历史的研究也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。据学者邹衡所言:“灌器中夏器鸡彝的确认,对于考古学上夏文化的论定,自然是有重要意义的。二里头文化既然以盛行鸡彝为其最突出的特征,则其文化性质为夏文化,应该不会有什么疑问了。”
大赦之仪立鸡竿
在古代朝代更替或是遇到亲政爱民的贤君时,统治者往往会大赦天下,以期国泰民安、天下太平,而这种大赦往往被称为“金鸡赦”。据《古今图书集成》卷三十六引《三国典略》记载:“齐长广王湛即皇帝位,于南宫大赦,改元。将赦,令于殿门处建金鸡。宋孝王不识其义,问于光禄大夫司马膺之:“赦建金鸡,其义何也?”膺之曰:“按《海中星占》曰:天鸡星动,当有救,由是帝王以鸡为候。”宋代王谠的《唐语林》中也说:“北齐每赦宥,则于阊阖门前树金鸡柱。”大赦立竿,称为“鸡竿头”。据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三》记载:“赦日,树金鸡于仗,竿长七丈,有鸡高四尺,黄金饰首”。
宋代大赦也立鸡竿,据《东京梦华录》记载:“车驾登宣德楼,楼前立大旗数口,……立鸡竿,约高十数丈,竿尖有一木盘,上有全鸡,口衔红幡子,书‘皇帝万岁’宇。盘底有彩索四条垂下,有四红巾者争先缘索而上,捷得红坞幡,则山呼谢恩讫。楼上以红锦索通门下一彩楼上,有金凤衔赦而下,至彩楼上,而通事舍人得赦宣读……”
可见,“鸡竿”已经成为了一种赦免的象征,难怪大诗人李白早《流夜郎赠辛判官》中写道:“我愁远谪夜郎云,何日金鸡放赦回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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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人歃鸡血为盟
血为盟是古人用以表示绝不反悔绝不违约的一种仪式。这种明誓的形式,或是将血涂于嘴旁,或是将血含口中,或是滴血于酒中一饮而尽,鸡是这种仪式中常用之物。《史记·平原君虞卿列传》中在讲毛遂自荐的故事时,就讲到了歃鸡血为盟:毛遂随赵国的平原君前往楚国,劝说楚王抗秦。楚王被说得动了心,毛遂马上说:“取鸡狗马之血来。”又奉血给楚王说:“王当歃血而定从,次者吾君,次者遂。”鸡、狗、马之血,依司马贞的解释是:“盟之所用牲贵贱不同,天子用牛及马,诸侯用犬及,大夫已下用鸡。”旧时由歃鸡血为盟还派生出另一种形式,即在某些礼仪中用针刺雄鸡大红冠子,取其鲜血用来书写。用鸡血写的字被认为是具有一定的魔力的。“歃鸡血为盟”体现了鸡在人们心目中的重要地位。